
2025年,郝予安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开设了额外的账户。这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今年2月,涉事的柏梁社区原主任袁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然而,利用被泄露居民信息违规开户的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及相关业务人员仅被监管部门问责,结果不明。郝予安表示将继续维权,推动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9日,郝予安发现自己有两个工行账户,其中一个是他不清楚来源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经查询,该账户是通过批量开通的方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支行开通的。工作人员称,这些信息是由柏梁社区提供的。
2025年2月24日,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确认,向工行提供居民信息的是时任柏梁社区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袁某某。袁某某在未与其他社区干部沟通的情况下提供了居民信息台账,侵犯了居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27日,郝予安收到了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案件已立案侦查。同年6月,袁某某到案,随后由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由于认罪认罚,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郝予安表示,他将继续推动工行及相关业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警方对他的诉求还未获支持,但已有对社区主任的判决,相关公安机关表示将向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咨询后确定是否立案。
此前,法院已经判决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对郝予安进行民事补偿,监管部门也对该支行进行了监管。郝予安认为这些措施对于工行来说基本上可以视为“全身而退”。民事诉讼方面,2024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支付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元。郝予安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2025年3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监管方面,2025年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向郝予安出具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函》。根据《监管约谈会议纪要》,2024年12月25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大型银行处约谈了工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通报举报发现问题并提出监管要求。陕西金融监管局认为,涉事银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和内部问责。工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表态称,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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